您所在的位置:一元刑事辩护网 > 亲办案例

霍某某重大责任事故案获得缓刑

来源:一元刑事辩护律师网 作者:丁一元律师 时间:2013-05-14
 
 
     25岁的河北小伙庞胜斌2011年3月被传销分子骗到东莞,在被洗脑时他识破对方,为求脱身不幸失手捅死一名殴打、阻挡其逃脱的传销分子。东莞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其提起公诉。
 
     庞胜斌2011年3月21日被羁押,距宣判之日已1年4个月。本网首席律师丁一元、核心律师张承方代理此案,其间经历5次开庭,最终由审委会讨论定案。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庞胜斌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本网律师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庞胜斌有无限防卫权,坚持为庞胜斌做无罪辩护,前后向法院递交了6篇辩护词。除此之外,为了加强此案辩护的成功可能性,盈科律师刑事部召集多位高校法学教授和所内刑事辩护律师召开了研讨会举办案情研讨会。充分体现了我部律师为辩护所作的不竭努力。
 
     2012年7月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公开宣判,庞胜斌被判故意伤害罪成立,免予刑事处罚,当庭释放。法院的判决没有全部采纳辩护律师的观点,但庞胜斌能够重获自由,但这也是现行司法体制内能为当事人争取到的最大的利益和最好的结果。庞胜斌当庭释放一事成为当天的新闻热点,登上了包括搜狐、凤凰在内的门户网站的首页
 
 
相关新闻报道链接:
 
1.大学生自卫杀死传销头目 免予刑事处罚http://gd.nfdaily.cn/bl/content/2012-07/10/content_50502457.htm
 
2.案例研讨 刑事部召集专家精英为庞胜斌案诊脉
http://blog.sina.com.cn/s/blog_884cd3bd0100u0kg.html
 
3.办案律师:丁一元主任博客中对庞胜斌案件的思考什么才算正当防卫?  http://blog.sina.com.cn/s/blog_884cd3bd0100w9wi.html
 
判决书节选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