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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某走私普通货物一审判11年,二审减刑4年,罚金降低数百万元

来源:一元刑事辩护律师网 作者:丁一元律师 时间:2013-05-16
 
 
核心提示
      涉嫌间谍罪而被起诉,在辩护律师的有力辩护下,台湾籍被告人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公诉机关指控
      蒋系台湾台中人,1992年经他人介绍加入台湾间谍组织。1996年初,其接受指令和派遣,潜驻广州为间谍组织搜集我政治、军事情报。蒋的行为构成间谍罪。
 
蒋在庭审中辩解称
      自己不是1992年加入间谍组织;不是受派遣到广州收集情报。
 
辩护律师丁一元律师辩称
      认定被告人蒋在1992年加入台湾间谍组织的证据不足;蒋收集的“情报”有的并不具有情报价值,其犯罪属较轻,可以从轻处罚。
 
法院判决认定
      蒋构成间谍罪。同时,认定蒋的犯罪情节较轻,以及采纳辩护人关于认定蒋在1992年加入台湾间谍组织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判处蒋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判决书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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