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一元刑事辩护网 > 亲办案例

香港人罗某被控非法持有毒品罪,最终改变定性,改判较轻的窝藏罪

来源:一元刑事辩护律师网 作者:丁一元律师 时间:2013-07-03

 

 

核心提示:

 
    张某系某白云区国土资源管理所副所长,检察机关指控其于2007-2008年间因未按规定对涉及近百亩的违法用地情况全程跟踪上报,以致该地块被非法填土和建设,致使适耕性收到破坏,丧失种植生产能力,复耕非常困难。张某已构成玩忽职守罪。
 
    本部律师丁一元、张承方在辩护中提出如下意见:1、案发时张某的职责范围不包括日常土地执法工作;2、大部分非法用地行为在张某负责执法工作前就完成了;3、张某已经履行了职责,并未有新的违法用地情况出现。
 
    一审白云区人民法院认定本案危害后果系多个原因造成,涉案地块已基本复绿,张某系初犯,情节轻微,判决张某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
 
    判决书节选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