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主任接受《广州日报》记者采访谈呼格案沉冤得雪、国家赔偿等问题
来源:一元刑事辩护律师网
作者:丁一元律师
时间:2014-12-17
什么仇什么怨,18年前无辜少年呼格蒙冤成为“杀人犯”,如今内蒙古高院却宣布已被执行死刑的呼格无罪!!!令人痛心的是,呼格不能像杜培武、赵作海、佘祥林、张氏叔侄那样重获自由,而仅仅只是沉冤得雪!追究当年办案人员的个人责任已无意义,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黄立教授表示,比起追究个别人的责任,更重要的是去思考制度到底出了什么错误。除了追究责任,同时启动的还有国家赔偿程序,刑事部主任丁一元律师接受《广州日报》记者采访,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为大众解读国家赔偿程序、赔偿标准以及赔偿机关的法律规定。
详见2014年12月17日《广州日报》A6版
http://gzdaily.dayoo.com/html/2014-12/17/content_282322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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