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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信用卡诈骗、行贿罪发回重审,四罪变两罪,二十年改判十年,将继续上诉争取合同诈骗罪无罪判决

来源:一元刑事辩护律师网 作者:丁一元律师 时间:2019-04-22

2017年8月16日,英德市房地产开发商、70后民营企业家一审被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合同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二十年有期徒刑。当广州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丁一元律师第一次去看守所会见这位优秀企业家的时候,她表示已将自己的下半辈子交给了丁一元律师。

2018年3月11日,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019年4月15日,英德市人民法院经三次开庭审理后宣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信用卡诈骗无罪,认为辩护人丁一元律师、王敏律师的无罪辩护意见理由充分,全部予以采纳。企业家的刑期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三年、行贿罪七年,一下子减掉了十年。

但是,合同诈骗罪、行贿罪仍被认定构成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十年六个月。

企业家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信用卡诈骗、行贿罪发回重审,四罪变两罪,二十年改判十年,将继续上诉争取合同诈骗罪无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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