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恶势力扰乱社会秩序,侵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权益,全国各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黑恶势力在长期以来,给当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危害,影响社会的繁荣稳定,人们无不对它深恶痛绝,恨之入骨,但是很多人不知道,扫黑除恶包括哪些违法情形?下面小编也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案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扫黑除恶包括哪些违法情形
1、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2、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3、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竟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4、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恶势力;
5、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6、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和组织渔船越境捕捞的违法行为,以及在滩涂养殖中由于划地为界、码头“扒皮”等行为滋生的矿霸、船霸、渔霸等流氓恶势力;
7、由黑恶势力操控的黑导游,及其引发的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扫黑除恶案例
黑恶势力,扰乱社会秩序,侵害群众人身和财产权益,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对黑恶势力必须坚决"亮剑",果断出击!
案例一,延安闫某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017年8月10日,延安市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一举打掉以闫某为首的黑恶犯罪组织,初步查明该犯罪组织涉嫌开设赌场、非法拘禁、非法持有枪支等40余起案件。2018年1月9日,延安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对闫某等2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拘或逮捕。
经查,闫某于2009年10月从监狱释放后,在吴起县纠集前狱友尚某等人开设赌场,使用暴力对吴起其他非法赌场及其他社会地痞流氓进行打压,以打、砸的方式在吴起当地树立了“权威”。闫某先后成立多家公司作为掩护,“以商养黑、以黑护商”。他通过运营寄卖公司为参赌人员赌博提供高利贷,如赌徒不能按期还款,闫某手下“马仔”则采取持刀威胁、非法拘禁等手段非法索要。
案例二,西安新城区韩某等暴力讨债涉恶犯罪案
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在前期摸排和调查取证后,发现以韩某为首的暴力讨债涉恶犯罪团伙,该团伙采取威胁、殴打、捆绑、烟头烫等暴力手段长期为他人讨要债务。1月29日,新城分局对该团伙实施了集中收网抓捕,先后将该团伙主要犯罪成员韩某等4人抓获,1月30日,又在新疆将团伙另一成员李某抓获。
经查,该团伙涉嫌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多起违法犯罪,涉案人员多达20余人。目前,该案已被西安警方以涉黑组织案进行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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