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案件层出不穷,给许多人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在我国如果使用伪造信用卡,是跟按照信用卡诈骗罪来处罚的。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伪造信用卡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伪造信用卡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恶意透支的。
二、信用卡诈骗罪如何预防
1、银行卡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这将会保障权益,防止盗用风险,以避免带来的不必要损失。
2、妥善保管个人资料:切勿将信用卡转借他人使用。也勿将卡号、有效期、cvv2等个人信息告诉他人。
3、不要泄露银行卡取款密码,手机验证码等等验证信息。
规避信用卡诈骗,要牢记勿轻信手机信息、保护好刷卡密码、设置支付限额等防范要点。
三、信用卡诈骗立案流程
1、立案材料的接受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4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不论是否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都应当接受。然后按照管辖的规定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2、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
3、对立案材料的审查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已经接受的材料进行核对、调查的活动。
4、对立案材料的处理
(1)对于需要立案的案件,先由承办人员填写《立案报告表》,包括:填报单位、案别、编号、发案时间和地点、伤亡情况及财物折款、案情概述、承办人员姓名及填表时间等。
(2)对于决定不立案的,由工作人员制作《不立案通知书》,有关负责人同意后,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并告知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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