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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的区别

来源:一元刑事辩护律师网 作者:丁一元律师 时间:2022-04-24

  对刑法知识进行过了解的人应该都注意过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二者的相似性是较高的,但也存着着巨大差别。那么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的区别?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的区别

  诈骗罪的犯罪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和国家关于信用卡的管理秩序。可见,诈骗罪是《刑法》关于诈骗犯罪行为的一般规定,信用卡诈骗罪则是特殊规定。在发生法条竞合时,应以特殊规定优于一般规定为原则。

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

二、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什么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三、信用卡诈骗罪的量刑

  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对信用卡诈骗罪作出了明确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信用卡诈骗罪的主刑最高为无期徒刑,无死刑。

  需要确定的是信用卡诈骗罪中“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所对应的钱款具体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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