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完合同卖家收款少发货的不算诈骗,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关于签完合同卖家收款少发货是否算诈骗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签完合同卖家收款却少发货是否算诈骗
1、签完合同卖家收款少发货的不算诈骗,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二、收了定金不发货是否可以报警
1、如果涉及到合同诈骗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2、收了定金后,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发货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行为,可以要求收受方双倍返还定金。
3、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4、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5、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6、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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