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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来源:一元刑事辩护律师网 作者:丁一元律师 时间:2018-04-23

  摘要:在众多种经济犯罪罪名中,挪用公款罪是社会影响十分恶劣的一种。那么,为了严厉禁止挪用公款,国家最新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呢?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

  一、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

  (一)数额较大的认定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数额巨大的认定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三)情节严重的认定

  1、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二、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认定

  (一)数额较大的认定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数额巨大的认定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三)情节严重的认定

  1、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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