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司公款以挪用资金罪定罪处理,挪用公司公款处罚主要根据挪用的资金数额大小确定,一般以是否超过三个月未还为罪与非罪的界限。挪用公司公款需要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银行汇款等证据。
一、挪用公司公款怎么处理
挪用公司公款以挪用资金罪定罪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对挪用资金罪的判刑作了如下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挪用公司公款需要什么证据
挪用公款的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银行汇款、转账记录等,还有挪用公款用于非法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快车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三、挪用公司公款怎么报案
挪用公款报案在公安局或者检察院。挪用公款属于职务犯罪,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犯罪的 ,由人民检察院侦办;其它单位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的,由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侦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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