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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禁止进口货物罪立案标准是怎样

来源:一元刑事辩护律师网 作者:丁一元律师 时间:2020-10-23

  对于珍贵的文物以及一些稀有金属都是不允许进行相应的进出口的,如果发生相应的走私进出口货物的就是会构成犯罪的,作为一个结果犯,只要结果发生就会立案追查的。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走私禁止进口货物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走私禁止进口货物罪立案标准是怎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XXX法释〔2000〕30号)

  第十条第二款单位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以及走私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偷逃应缴税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七十五万元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偷逃应缴税额在七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偷逃应缴税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走私特征

  客体

  国家对外贸易管制制度和税收

  客观方面

  (1)走私行为归纳有以下四种:

  A、绕关的走私行为

  B、通关的走私行为

  C、准走私行为(间接走私)

  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或者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

  D、后续的走私行为(变相走私)

  主体

  自然人和单位

  实践中某种行为实质上属于单位犯罪,但由于该种行为刑法并没有规定单位可以成为其犯罪主体,如盗窃罪,应当如何处理?

  主观方面

  只能是故意,并且是直接故意

  三、走私犯罪认定

  认定本罪,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本罪非罪

  在本罪之罪与非罪界限的认定中主要应注意本罪与一般走私违法行为的界限。

  走私偷逃应缴税额达到5万元的,构成本罪,未达到这一数额标准的,属于一般走私违法行为。

  其他走私

  二者的区别就在于犯罪对象的不同。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国家禁止出口的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毒品等特定物品的,按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罪等罪定罪处罚;走私上述特定物品以外的其他普通货物、物品的,按本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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