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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的主体可能有哪一些

来源:一元刑事辩护律师网 作者:丁一元律师 时间:2022-07-10

  贪污罪的主体一般分为国家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其中包括了国家企业,私企以及事业单位等。或者是受国家机关,单位等其他单位但是是被派遣到其他公司并且从事公务的人。可想而知,主体必须是从事公务的人员。关于贪污罪的主体可能有哪一些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贪污罪的主体可能有哪一些

  1、贪污罪的主体一般分为国家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其中包括了国家企业,私企以及事业单位等。或者是受国家机关,单位等其他单位但是是被派遣到其他公司并且从事公务的人。可想而知,主体必须是从事公务的人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二、贪污罪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1、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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