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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来源:一元刑事辩护律师网 作者:丁一元律师 时间:2022-09-21

  挪用公款罪的构成特征主要包括主体具有特定性、挪用行为表现多样性、侵犯的对象主体的公款等。挪用公款罪的客观要件的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便利的行为使得公款归个人使用。

挪用公款罪构成特征

一、挪用公款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挪用公款罪的构成有以下特征:

  1.主体的特定性。

  2.挪用行为表现多样。

  3.行为人想使用而不想占有。

  4.本罪侵犯的对象主要是公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挪用公款罪的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要件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挪用公款罪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其中包含三个要件:

  1.行为人实施了挪用公款的行为。即行为人未经合法批准而擅自将公款移作他用。

  2.行为人利用了职务之便。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利用其主管、管理、经手公款的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

  3.行为人挪用的公款是归个人使用的。法律快车提醒您,所谓归个人使用,既包括由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由挪用者交给、借给他人使用。

  三、挪用公款罪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挪用公款罪的具体情形:

  1.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进行非法活动的挪用公款罪的具体情形包括挪用公款私用或借贷给他人,而且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是进行营利活动的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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