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部主任丁一元律师亲办的八类十大经典案例(节选)
之十大其他案件
关键词:诈骗、非法经营、票据等
1.【环境污染】广州拯绿公司董事长张伟某,涉嫌环境污染罪,造成环境损害等费用总计605.24万元,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2019)粤2071刑初918】
2.【合同诈骗等】谭某某,英德市某房地产公司股东,涉嫌合同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信用卡诈骗罪、行贿罪四罪,一审判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3年、信用卡诈骗罪7年,二审委托上诉后发回重审,“非吸”和信用卡诈骗改判无罪,减刑十年。【(2017)粤18刑终266号】
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王某某先后成立多家公司销售基金产品,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案金额2亿多元,受害人数279人,经辩护法院认定自首情节,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2017)粤0106刑初629号】
4.【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累犯曹某发,因拆迁问题曾多次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行政拘留和刑事处罚,指控其因泄愤而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且致3人死亡、3人轻伤,法院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7)湘10刑初15号】
5.【非法经营】韩某某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私自以买卖外汇并赚取兑换汇率差价,数额特别巨大,涉嫌非法经营罪,是广州市试点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海珠区法院的首宗案件,经辩护法院轻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3个月。【(2016)粤0105刑初1108号】
6.【假冒注册商标】广州新驰公司出资股东刘某文,指控为第一被告,生产假冒碳粉墨盒,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报道涉案金额700余万,经辩护降低犯罪数额,法院予以从轻处罚,8名被告全部判处缓刑。【(2014)穗增法知刑初字第17号】
7.【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陶某,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不服上诉,委托二审辩护,改变量刑,轻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减刑6年6个月。【(2014)穗中法刑二终字第355号】
8.【诈骗】澳门居民陈某某,伙同香港居民贺某诚,涉嫌诈骗罪一案(公安部督办513专案),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经辩护减轻量刑,判有期徒刑3年。【(2003)粤高法刑二终字第418号】
9.【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澳门居民陈某健,检察院指控其与他人冒充机场工作人员并带领他人进行偷渡,经辩护认定在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为从犯,轻判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2001)云刑初字第892号】
10.【间谍罪】台湾居民蒋某某,涉嫌潜驻广州为间谍组织搜集我国政治、军事情报,触犯间谍罪,期间领取间谍活动费约180万台币,经辩护法院采纳部分辩护意见,认定部分指控证据不足,轻判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1999)穗中法刑初字第234号】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