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日(周六),盈科刑事部主任丁一元律师、四川乐山伍从大律师合办的"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白云区法院利用周末加班对本案进行了再次开庭。本案属新类型犯罪案件,在罪与非罪的判断上,相关计算机方面的专家学者也是看法不一。丁律师凭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会见被告人、阅卷整理材料,并与检察官、法官充分交流辩护意见,在辩护人的努力下,最终本案七名被告在被关押十一个月零十一天后,六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老板陈某友亦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七名被告人均能在过年前重获自由与家人团聚。在目前中国的法制大环境下,本着为当事人争取利益最大化的律师职业要求,丁律师可谓是在最低刑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理想的结果。本案开庭后当庭宣判,在场家属听到判决结果的一刻,无不喜极而泣,并对丁律师付出的努力以及出色的辩护表示极大的赞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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