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丁一元出生于江西省修水县路口乡,由于父亲曾为傅作义部下(北平和平解放改编为“四野”南下)而被打成“右派”,他的童年过的并不顺遂。
四兄弟姐妹中,他排老二。虽然家境贫寒,却没有“寒窗苦读”、“凿壁借光”的动人成长故事,还是顺利的成为了“野小子”一枚——爬树掏鸟、下河摸鱼、捉泥鳅、烤蚂蚁,村子里能玩儿的乐子他都是“组织参与的领导者”。
1976年,丁一元小学毕业。翌年,国家宣布恢复高考,他仿佛被打通了任督二脉,像是突然顿悟了的猿猴儿。从那时起,他开始了正规踏实的学习,野孩子也不再儿嬉。三年后,他顺利从乡中学考上县里第三中学。
1982年,丁一元作为修水三中文科班的前三名,考上了九江学院(九江师专),选择了就读中文系。他清晰的记得填报志愿时的念头,想将来当个作家,写本好书。
刚入大学时,由于营养不良,16岁的丁一元还仅仅是个156CM的小个子,学校里的头两年,他足足往上窜了十厘米。
不过,比之于那个猛蹿个头的青葱岁月,在这崭新的天地中再次被激活的,是他那颗不安现状、蠢蠢欲动的心。
二、
如何邂逅法律?
1984年暑假8月下旬一天,丁一元的母亲因与邻居自留地的争执被打,作为儿子的他便二话不说也加入战团,结果双方均有轻微伤。经劝阻开后,就没当回事。可憎的是,由于对方在当地的家世背景,与县公安局长是远房亲戚,数天后镇派出所竟开来一辆警车,把他戴上手铐关进县看守所行政拘留15天。
对于年少的丁一元而言,那几个暗无天日、便池挨着土炕头,失去自由的日子,真真是吃饭如嚼蜡。唯有铁栅外的天空,他时不时的望着它发呆,渴望自由的珍贵。
因临近9月1日返校上课,家人找尽关系求情,并赔偿对方所要求费用后,才得以提前7天解除拘留。那是丁一元第一次感受司法的力量....言语纵使戏谑,但也许就是这次经历,法律的种子在他心里生了根。
高校毕业后,丁一元被分配到县里的核工业部华中地质勘探局267大队子弟中学当老师,第一年教初三语文和地理,第二年带高一。
整整两年,20岁的他充满朝气,还像模像样的做起了班主任。教书真的是个太容易让人获得安逸和成就感的工作,可惜骨子里的他,也许从来就不中意于这样一份按部就班的成就感。
他深知,自己依然是那个不安于现状的“野孩子”。
三、
1987年底,丁一元脱离了教师的岗位,调往修水县司法局做一名行政干部,并派驻黄沙港法律服务所(同时挂司法所牌子)做了一名乡镇法律工作者。
两年的时光,小到书写诉状、协办公证、出庭代理、调解民事纠纷,大到刑案辩护、普法宣传和参与严打斗争等都有涉足,甚至穿着警服去办案追债。他在这小小的县城里努力的发出一丝光亮。
他办理的第一件刑事辩护案,是1988年4月九江市的一起抢劫案: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以修水县上衫乡樊某贵为首串邀了十多名农民,摸上国营土龙山金矿,打伤护矿人员,每人背走一编织袋金砂矿石。
数日后,全部被抓,九江市检察院以抢劫罪提起公诉。该案影响甚大,上级要求从重从快处理,以儆效尤。因此除主犯家属自行委托律师外,法院给几位没有委托的从犯都指定了辩护人。而彼时,全县只有三名专职和二名兼职律师。于是,他这个入职才半年的乡镇法律工作者,经指定为第十名被告人朱某辩护。
庭审后第三天便召开了公审宣判大会,第一被告樊某贵被判极刑,死刑立即执行;其他主犯也判得很重,他的当事人是最轻的有期徒刑三年。这种结果是意料之中的,因为当时适用的是79刑法和刑诉法,律师不能提前界入,最多在开庭前几天才能阅卷,会见一次后便匆匆出庭,辩护效果可想而知。重大案件由政法委协调定调,律师辩护被称为走过场,可谓“形式辩护”。
任何事情都有例外,一审宣判后,众被告人纷纷提起上诉,他也继续担任二审辩护工作。大家在有着丰富经验的老律师冷克林主任带领下,开会认真研究案情。找到辩点后,他迅速写好辩护词寄给江西省高院并向相关领导陈情。虽然只是书面审理,但接到二审判决书那一刻令人欢欣鼓舞,他的当事人由三年改为免予刑事处罚,首犯樊某贵改判死缓。虽然,改判因素是多因一果,但初出茅庐,令他颇有成就感!
虽然指定辩护律师费只有25元,但首战告捷,这为丁一元走向律师职业,尤其是后来从事刑事辩护埋下了兴趣的种子。当时,他属于行政干部编制,评定为主任科员,行政级别22级。
除去司法所的日常工作外,他开始利用工作之余的时间努力自学法律,通过两年的学习与实务结合,1990年,以高分正式通过了两年一次的第二届全国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那一年,他成为了全县第六名律师。
拿到律师证后不久,他被调到修水县法律顾问处(官办律师事务所)。此时辩护工作开始大量增多,一个刑案辩护的费用只是50—150元,那时虽领着每个月200元的固定工资,倒也不亦乐乎。
1992年,修水县法律顾问处改为修水县第一律师事务所。严格来说,这一年他才能真正称得上“律师”。
然而,真正的转折,还在前方。
四、
1993年底,他第一次踏上了去往广州的旅程,主要目的是看望顶替爸爸退休在广州工作的姐姐。其实也是冥冥之中,从走出广州火车站的第一刻,眼前这人潮来往、繁华林立的都会,他心中就已然有了念头——他会留在这。
他想,27岁那年,是注定要远行的。而广州这座城市恰巧就在这个时刻出现,成为了那“命中注定”的载体,想想,如果姐姐远嫁的是北京呢?或许可以问问平行世界中的另一个他,但这也许就是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一念印一生吧。
此时刚好律师体制开始松动,清一色的国办所开始出现合作制律师所,广州有了万通、三和、金鹏等。就这样,不顾家人、朋友的反对,他放弃了众人眼中的香馍馍、铁饭碗,辞去了主任科员的公职(正科待遇)只身一人南下广州闯世界。
1995,于世界、于他而言,都是不平凡的一年。1994年10月,停薪留职的他经原同事王主任介绍,认识了当时广东商务金融律师事务所(现启源律师事务所)的彭心实和胡国材律师。严格说来,他的身份并不是他们的律师助理,因为他们从最初便采用案件合作的方式。
1995年8月,司法局长打来电话,“司法干警不能停薪留职请假外出了,你要么回来上班,要么辞职”。开弓没有回头箭,经过激烈思想斗争,战胜患得患失心态,最终说服亲友。于是,10月正式辞职下海,打破铁饭碗。相比现在很多优秀法律人才从公检法部门辞职跳出来做律师,当时需要更大的勇气。
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在广州的最初的执业生涯初期是艰难困苦的,没有案源和现在互联网营销渠道,多数案子都靠与彭心实先生的合作过程中渐渐熟稔。抗美援朝被炮火损伤耳膜的“彭大将军”,因听力不好长期戴助听器,但待人和善,办案认真从不搞勾兑,一直都是他执业的榜样。如今彭老年事已高,近年身体欠佳,也望其安康。
现在他带的助理常常庆幸——“其实律助生活也并没有想象中的辛苦。”听完他只会无奈的笑笑。
五、
刚到广州的前两年,靠一辆破单车穿街过巷去调查取证、立案开庭。后来买了一辆二手幸福牌摩托车骑了三年,上下班时还在车把上还挂顶头盔,顺便搭客赚点油钱!啃面包泡方便面,睡办公室地板是常事,95-97年辗转流离,租住在海珠和天河区的城中村简陋破旧民房中。
为了增加收入,还通过中介做过短暂晚上家教。春节期间随着民工潮,自带小板凳拥上拥挤不堪没有空调的绿色大蓬车和嘎吱大巴返乡,没有高速和高铁,20多个小时火、汽车奔波劳累情景记忆犹新。
往事虽不堪回首,但下了几步“妙棋”。打拚数年买不起商品房,只好穷则思变与人合伙买宅基地建房,1998年5月,历经十个月挖桩打地基、建设和装修,一栋占地80多平方,六层半(批准三层半,超建三层)“农民房”在海珠区东风村完工,至此算是居者有其屋了。如今正面临城中村拆迁改造。
回想起当初刚到广州求职的魏济民、鲜绍翔、孙建宁等6名律师都在此屋落脚居住,度过了创业初期最为艰辛又快乐时光,现在都发展得不错,成为年创收数百万元大状,也算是一种欣慰。
自建房屋有了栖身之处,但户口还没解决。为了业务发展,2000年元月借钱买了15万多元捷达轿车。2003年番禺区有购房入户政策,于是在洛涛居南区买了小三房,才将全家户口迁入。至此才算真正融入广州这座包容性极强大都市。
从最初的广东商务金融律师所、广州信成律师所,到广东环球经纬律师所、广东华安联合律师所,十五年里,终究是在这颠颠倒倒的大都市中站稳了脚跟,而那些激情燃烧的岁月,也不是三言两语就能道尽的。
毕竟,流水之为物也,不盈科不行。
六、
2010年,机缘巧合下他加盟了盈科,彼时的盈科广州尚未成立专门的刑事部门,而他也只是寥寥刑辩律师中的一员。
虽然一个完善的部门尚未形成,但盈科宣讲会及发给他的邮件中明确了要建设亚洲第一大所,走规模化、专业化、国际化和品牌化道路的宏伟目标。
神奇的化学反应发生了,这封邮件一下子点燃了他多年的梦想与斗志,他渴望走专业化,渴望凝聚一支领跑全国刑事精英团队,他的心默默地将这里视为应许之地。刑辩律师除了要有专业和“霸气”外,还要具备刑辩情怀和公益精神。
先后参加厦门大学EMBA知行合一学习以及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第二、六、七、八多期刑辩高级研修班培训,除自身保持不断充电加油外,他开始倾力打造尚在雏形的盈科刑事部。
几年来,吸收吐纳,以海纳百川的姿态,放乎于华南大地,不断引入新锐、精兵。
至2018年底,盈科广州刑事部门专业律师已逾50位,他的团队成员中有来自大型国企从事风控十年以上、毕业于中山大学的王敏律师,也有先后在广州中院刑庭、市纪委和环保执法支队工作过的郑辉律师,以及曾在英德市检察院公诉科工作多年的前检察官陈洁儿和华师法律硕士熊昊堃等律师。
今年,丁一元刚刚度过53岁生日,艾服之年,人生尔尔。年轻时的他,孤身于这座大城市,总是奔波流离、怅然若失,那时会叹息究竟要仰望多少次,才能真正看见广州的苍穹。
如今早已不是少年心,也不惧流年,只盼他日登高远眺时,自己能依然不畏的呐喊——昔日他曾如此苍老,如今才是风华正茂!
(本文完)
以上文字转自图书《跨越山丘:刑辩律师丁一元办案实录》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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